根据相关政策与法规,如果网贷的年利息高达35.9%,这一利率超过了法定的保护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不能再要求返还;如果未支付,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而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则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因此,对于35.9%的年利息,虽然未明确超过36%的红线,但仍处于较高的范畴,其中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意味着借款人可以不偿还这部分超限的利息。不过,借款本金以及未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部分仍然是需要偿还的。

总结来说,对于35.9%的网贷利息,借款人不能完全不还利息,但可以拒绝偿还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