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的河北省唯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目前在河北省11个设区市和天津、青岛设立13家分行级机构,营业网点250家。
河北银行的性质属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指在城市地区设立的,以向城乡居民、城镇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为主的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或机构。
河北银行的股东包括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市财政局、唐山市财政局等,其中河北省财政厅持有河北银行51%的股份,为控股股东。
河北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 办理国内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办理国内外汇买卖;
- 办理代理保险业务;
- 办理结算代理业务;
- 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 办理信用卡业务;
- 办理投资业务;
- 办理银行卡业务;
- 办理外汇储蓄业务;
- 办理其他银行业务。
河北银行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为河北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河北银行将继续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省级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