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自愿承担:共同借款人需本人自愿作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人。
- 法定监护人优先:首选是借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理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年龄范围: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通常应在20至60周岁之间。若贷款期间年龄将超过60周岁,则可能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
-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 非借款人身份:原则上,共同借款人本身不应是正在申请或已经持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人。
- 户籍要求:共同借款人的户籍通常需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除非有特殊情况或特别规定。
- 还款能力评估: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以确保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综上,孤儿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共同借款人应当是能够提供必要支持,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的最新政策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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