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看完这篇文章就知道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的特定费用。专项扣除分为两种申报方式,即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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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纳税人将专项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单位,由扣缴单位在每月预扣预缴税款时进行专项扣除。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可以避免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补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纳税人将专项扣除信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哪种申报方式更合适?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更适合以下情况:

  • 纳税人有较多的专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
  • 纳税人希望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避免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补扣除;
  • 纳税人希望避免自己申报的麻烦。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更适合以下情况:

  • 纳税人没有较多的专项扣除项目;
  • 纳税人希望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更多扣除;
  • 纳税人希望自己申报,可以享受更大的灵活性。

总结

专项扣除申报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纳税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让纳税人享受更大的便利性,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让纳税人享受更多的扣除。

原创来源:91转随记 » 专项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看完这篇文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