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失信名单多久可以解除?

被纳入失信名单,会给个人或企业的社会活动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尽快解除失信名单。那么,被纳入失信名单多久可以解除呢?

被纳入失信名单多久可以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为2年,但以下情形可以延长:

  •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
  • 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
  • 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延长期限的,最长不超过5年。

因此,被纳入失信名单后,最短2年,最长5年后,失信信息就会从黑名单中删除,撤销“老赖”称号。

此外,失信信息还可以提前删除。根据《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被纳入失信名单,不仅会给个人或企业的社会活动带来诸多不便,也会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评级,因此,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延长失信名单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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