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抵扣个税之后,不能再用这部分抵扣后的金额去继续抵扣房贷。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是两个独立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这两项扣除。这意味着,如果您已经选择了房租抵扣个税,那么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用此部分金额或任何其他形式去抵扣房贷利息。

房贷抵扣个税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首套房贷款:仅限于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可以抵扣,首套房通常指纳税人或其配偶购买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贷款性质:贷款需为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贷款地点:贷款所购买的住房需位于中国境内。
- 还款状态:纳税人必须仍在偿还相关房贷,若房贷已结清,则不能继续抵扣。
- 扣除标准: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即20年)。
- 申请要求: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申报表,并准确填写房贷利息抵扣的相关信息,以供税务机关审核。
- 家庭成员限制: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因此,如果符合条件,您可以在房贷和租房之间选择其一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但不能同时享受这两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