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贷款中的组合贷款,即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 提出借款申请:
- 首先,借款人需持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以及结婚证(如果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到指定银行(通常为公积金合作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 银行审核:
- 贷款银行会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记录、收入情况、负债情况等,以确定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银行还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 签订借款合同:
-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包括公积金贷款合同和商业贷款合同(若公积金不足以覆盖全部购房款)。如果需要,还需要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以房屋或其他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担保。
- 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 借款人可以选择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或者使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需要按照银行要求完成相应的担保手续。
- 公积金面签与商贷合同签订:
- 在公积金贷款面签环节,借款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网点进行面签。公积金面签完成后,根据公积金批准的贷款金额和年限,再与银行签订商业贷款合同。
- 等待贷款审批与发放:
- 完成上述流程后,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的审批均需完成,银行随后会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
- 还款:
- 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和期限,借款人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银行及政策变化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前最好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和要求。
原创来源:91转随记 » 如何办理购房贷款中组合贷款?





